答
律师在审理阶段需做如下工作:
(1)选定辩护方向,制定辩护策略。无论是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或是变更罪名辩护,均应在全面分析案件情况以及制定不同辩护策略后,选取最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方案。
(2)庭前准备。在开庭前全面核实证据、梳理案情、检索、研讨相关案例,以确保做好万全准备。
(3)会见被告人,进行庭前辅导。辩护律师需要帮助被告人全面了解掌握案情,解释相关规定和司法政策,分析和预判案件结果,商定辩护策略,使之心中有数。同时,进行心理疏导。安抚劝慰被告人,传递出他们的家人和辩护律师将会与其并肩作战、共度难关的讯息,使得他们在心理上感受到家人和辩护律师的支持,增强他们度过审判阶段的信心,顺利完成庭审。
(4)撰写庭审提纲、质证意见、辩护词等文书。
(5)庭前沟通,了解法官基本态度,有的放矢,获得更多论证时间和说服机会。在庭审前,辩护律师通过主动、积极约见主审法官,就控辩双方关于案件的主要争议、案件本身存在的焦点问题,和法官充分交流沟通,尽可能消除庭审程序和时限对于充分辩护造成的不利影响,争取更为有利的处理结果。
(6)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如有证据证明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侦查机关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确有违反法律规定,导致证据合法性存疑的情形,如刑讯逼供、威逼利诱证人、搜查、查封、扣押、取样、检测、鉴定流程、程序违规等,辩护律师可以在开庭审理前提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通过庭前会议排除不利于被告人的相关证据材料。
(7)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即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在法庭调查环节,辩护律师将会对公诉人出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在法庭辩论环节,辩护律师将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8)庭后沟通。许多人会误以为庭审工作结束的同时,辩护律师的工作也告一段落,这是一个常见的大众误区。庭后辩护律师可根据庭审时的实际状况,向法庭提交补充辩护意见,并且就庭审争议焦点,约见主审法官当面交流,进一步陈述己方辩护意见和理由,加深法官对辩护意见的了解、熟悉,增强其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