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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常见问题

下面是当事人最常问到的问题。这些回答都是原则性的,具体案件仍需结合事实与证据判断。

共 33 个问题 · 第 2/2 页

律师在审理阶段需做如下工作:

(1)选定辩护方向,制定辩护策略。无论是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或是变更罪名辩护,均应在全面分析案件情况以及制定不同辩护策略后,选取最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方案。

(2)庭前准备。在开庭前全面核实证据、梳理案情、检索、研讨相关案例,以确保做好万全准备。

(3)会见被告人,进行庭前辅导。辩护律师需要帮助被告人全面了解掌握案情,解释相关规定和司法政策,分析和预判案件结果,商定辩护策略,使之心中有数。同时,进行心理疏导。安抚劝慰被告人,传递出他们的家人和辩护律师将会与其并肩作战、共度难关的讯息,使得他们在心理上感受到家人和辩护律师的支持,增强他们度过审判阶段的信心,顺利完成庭审。

(4)撰写庭审提纲、质证意见、辩护词等文书。

(5)庭前沟通,了解法官基本态度,有的放矢,获得更多论证时间和说服机会。在庭审前,辩护律师通过主动、积极约见主审法官,就控辩双方关于案件的主要争议、案件本身存在的焦点问题,和法官充分交流沟通,尽可能消除庭审程序和时限对于充分辩护造成的不利影响,争取更为有利的处理结果。

(6)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如有证据证明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侦查机关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确有违反法律规定,导致证据合法性存疑的情形,如刑讯逼供、威逼利诱证人、搜查、查封、扣押、取样、检测、鉴定流程、程序违规等,辩护律师可以在开庭审理前提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通过庭前会议排除不利于被告人的相关证据材料。

(7)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即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在法庭调查环节,辩护律师将会对公诉人出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在法庭辩论环节,辩护律师将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8)庭后沟通。许多人会误以为庭审工作结束的同时,辩护律师的工作也告一段落,这是一个常见的大众误区。庭后辩护律师可根据庭审时的实际状况,向法庭提交补充辩护意见,并且就庭审争议焦点,约见主审法官当面交流,进一步陈述己方辩护意见和理由,加深法官对辩护意见的了解、熟悉,增强其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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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不可以委托律师携带照片及信件转交给当事人,但是家属可以邮寄照片信件给当事人,经检查符合规定后会交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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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罪辩护案件,仍然应当结合涉案行为的情况,及行为与财物损失、人身损害的关联性等因素,确定是否达成刑事和解。

(1)如无罪辩护是因当事人并未参与、实施所指控的犯罪活动,则缺乏协商、和解的事实基础和关联关系,一般无需进行赔偿和解。

(2)在部分无罪辩护案件中,无罪辩护并非是主张当事人没有实施指控的犯罪行为,或者其行为与受害人的财物损失和人身损害没有因果关系,只是认为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情节轻微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种情况下,虽然被告人的行为本身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涉案的财物损失和人身损害与当事人的行为仍可能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甚至其行为仍具有一定违法性。尽可能与受损害方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谅解,这样有利于化解矛盾,减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或检察院撤回起诉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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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未通知或未及时通知亲属的,亲属可以自行联系或委托律师联系办案机关核实相关拘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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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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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刑事拘留通知书上会注明羁押场所,家属也可以到办案机关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询问嫌疑人羁押场所,还可以委托辩护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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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随身物品属于涉案证据,则需等法院判决后,根据判决情况和随身物品类型确定是否可以领回。如随身物品与案件事实无关,则经查扣单位同意后,家属可以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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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只有在案件已经审结,判决、裁定生效后,家属方可申请探望在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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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递送需要根据各个看守所内部规定。

看守所在押人员衣服、基本生活用品原则上是由监所统一发放。对于家属递送生活用品,各地监所规定有所差异,且对所递送物品有严格的限制和要求。以广东为例。某些看守所要求递送的书籍需要有完整的塑封包装,眼镜需为树脂、塑料等非金属、玻璃材质,有些看守所不允许递送书籍,深圳地区看守所不允许家属递送衣物。

因此,家属给在押人员递送衣物和其他用品前,应当向嫌疑人在押监所询问相关规定,然后再按要求递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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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信件、照片均需经看守所检查,信件内容不得涉及案情,照片不得进行塑封,不得夹带违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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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看守所均有专门的渠道、窗口办理。

以深圳市为例:先登录粤省事小程序,然后选择“专区”,选择“公安服务专区”,选择“顾送、会见”,选择“顾送款预存”,然后进行身份验证,按照上面的提示填写信息并提交,生活费就存到当事人的账户上了。需注意的是各地监所生活费的存入额度可能会有限制,超过一定额度可能无法存入,建议咨询后再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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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村路公安街6号

电话:0755-84462493

深圳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村路公安街9号 

电话:0755-84462679

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梅坳八路(深圳燃气集团西行400米看见路边路标后右转水泥路上坡)

电话:0755-83113218

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八路西309号

电话:0755-26888315

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九围看守所路1号

电话:0755-29914515

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上峰路66号

电话:0755-84459136

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永安北一街1号

电话:0755-844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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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结合律师专业背景、实践经验以及是否亲身办理加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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